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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创新是推进公共财政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促进依法理财、强化财政职能的客观需要,是增强财政调控能力、减轻财政负担的有效方法,也是规范财经秩序、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对于提高财政收入管理水平,增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税收入收缴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以统一的非税收入票据为源头,以代收银行为桥梁,以财政对非税收入的综合管理为核心,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更加完善“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全过程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形式。
一、近两年非税收入收缴及票据管理工作概况
(一)启用新票据,从源头上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要求,2004年5月呼市财政部门启用《呼和浩特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新票据,停止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新票据完善了收费收据的功能,统一了执收执罚单位收费代码、收费项目和单一收费项目收缴,方便了财政对其收入上缴的确认和统计,使我市非税收入的管理更加科学和规范。一年间共收回旧票据1574本,销毁使用满5年票据3414本,共发放新票据19922本、罚没票据18510本,专用票据1334本,审验已使用新票据17261本、罚没票据16880本、专用票据726本。
(二)凭借信息网络,加强票据领取和使用监管力度。针对手工台账只能记录发放、审验数量,不能记录号段、且多漏记、错记、混记等现象,我们开发了一套软件系统,对票据发放、审验实行网络化管理,对每个执收单位领取数量,号段及使用票据数量、号段、结存、收入金额及实际入库金额和未使用票据数量、号段进行了详细准确记录,有效控制了旧票据继续使用等问题,增强了对各执收执罚单位票据领取和使用的监管力度。
(三)提供代开服务,确保非税特殊收费项目收入及时入库。对特殊收费项目,不定项收费项目,使用特殊票据、捐赠票据、其他资金票据,为单位进行代开事宜。对各单位从上级部门争取的专项款项,财政代开特殊票据;对单位一些大小型活动,部门和企业家赞助和捐赠款项,财政少量发放或代开捐赠发票;对不在收费许可证内的收费项目,财政代开或少量发放其它资金票据。
(四)加强收入催缴,实现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上缴。在对国有资产净收益征收时,通过下发“催缴通知书”,明确了转制企业应缴欠款时间、金额及在规定时间内不予上交欠款应负担的法律责任等。同时要求转制企业在接到通知20日内做出交款计划,并按照转制企业所做交款计划和实际应上缴的时间进行催收。2005年前7个月国有资产净收益实际入库为722万元,完成收入任务的72%。对国有资产占用费进行征收时,根据地税部门提供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从事房屋出租、出借及利用国家资源资产进行非经营转经营性收入等基础资料,及时对有房屋出租、出借、非经营转经营性收入的行政事业单位下达应收取金额及时间的通知,要求单位在接到通知30日内把应缴款项上交财政。
(五)规范部门征缴,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针对学校、社保、交通等部门用票量较大,票据联多,影响财政票据审验工作效率的实际困难,从2005年1月申请印制了新型财政票据,将多联垫制复写纸改为多联自带复写纸,缩短了填制票据时间,方便了票据审验,堵塞了开票中的漏洞,提高了办事效率。针对市交警支队多年存在的使用票据混乱、截留、坐支财政资金的问题,从2005年3月起,市交警支队票据使用和收缴方式由原来岗楼交警当场处罚收款改为当事人持《处罚决定通知书》到财政指定银行交款,强化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堵塞了跑、冒、滴、漏的漏洞。2005年1—7月份市交警支队罚没款上缴金额为15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0%。针对房产部门办理一笔业务需经四个窗口,开票多次、收费多次,办事效率低的问题,把房产部门的四项收费改为“一票制” 收费,将房产局产权交易大厅多窗口收费,集中开票收款,并实施机打票方案,既方便了群众,节约了票据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也避免了随意减免行为,确保了财政资金应收尽收。
(六)开展票据年检,促进非税收入稳定增长。为规范票据管理,彻底摸清每个执收执罚单位领用、使用、结余票据的情况,制定并实施了财政票据年检制度。一年来,我们先后对市考试中心、消防支队、交警支队等14家单位存放长达5到7年的未审验票据进行上门审验,共审验行政事业性收据31021本,罚没定额票据26000本,查出坐支金额541万元,挪用财政资金600万元。同时,针对年检中发现的使用财政票据而未纳入财政管理和单位已出票,当事人持票未交款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两年来,全市非税收入有了显著提高,对做大财政蛋糕,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拉动首府经济增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3年非税收入完成60938.6万元,占当年财政总收入40.5亿元的15%。2004年按同口径全年非税收入完成104069.3万元,超出完成当年收入任务约二十个百分点,占当年财政总收入60.87亿元的16%。2005年1—7月份按同口径非税收入完成75856.8万元,完成本年总收入任务的50%。
二、市本级非税收入收缴及票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还不完善,财政票据使用过程较原始。在日常工作中,我市现行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没有完全体现其应有的功能,只能查阅较笼统非税收入基础情况,既没有做到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非税收入及时掌握单位用票情况及收入金额上缴情况,也没有实现财政、执收执罚单位、银行三方面共享收入收缴系统数据管理模式。
(二)财政票据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建设滞后。目前,市财政票据在使用上还停留在多联手工填写上,票据使用人在一段时期后才将所使用并发生金额的票据交到财政征管部门进行审验,无法实现票款同步的管理模式。同时,票据发放、使用、审验也没有实行网络微机管理,不能及时掌握各执收执罚单位票据使用是否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的,收入金额是否全部缴入财政专户管理,只能在滞后的审验票据中才发现问题。
(三)非税收入征收环节中有直接减免和抵顶非税收入的行为。有些部门如建委、规划、土地等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方面不彻底,仍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直接减免和抵顶行为,造成应上缴财政资金不能足够入库。
(四)以前年度财政票据审验不及时,给非税征收票据管理工作造成很大困难。有些执收执罚单位使用过旧票据长达5-7年还未审验,积压的数量多、时间长,有的甚至利用以前年度票据没有严格执行验旧领新、限量放发、定期检查等制度,用余存的旧票据继续收费,造成非税收入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导致财政资金流失,不能应收尽收。
(五)行业部门垄断企业给非税征收带来很大难度。财政部门对直征的几个行业部门垄断企业,如供电局收电力附加费,自来水公司收取污水处理费,由于没有相应制约手段,征收额度与比例相差很大,出现财政资金被截留,挪用的问题。
(六)市本级非税收入流失于地方财政部门现象严重。呼市交警支队下属共有11个大队有执罚职能,2004年以前使用财政罚没票据,收取罚没收入上交市财政。2005年开始,清水河、和林、武川交警大队不再使用市财政罚没票据,收取罚没收入上交当地财政部门,造成市本级非税收入有500多万元流失于地方财政部门。
三、今后改进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新模式。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原则,建立建全以非税收入收缴系统为主,财政票据机打方式为辅的管理新模式,以方便缴款人、方便执收执罚单位,做到源头控收,以票管收,票款同行,实现财政部门对非税收入全过程的监控与管理。同时,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功能,以提供领导和相关部门所需的相应数据资料,实行财政票据运行过程完全系统管理,并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使非税收入收缴票据机打方式逐步在市本级范围内全面推开。
(二)加快财政票据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对执收执罚单位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登记,完善行政性收费和罚没职能单位档案制度,解决非税收入项目不清,收费标准掌握不一的问题、取缔乱收费。在清理收费项目、统一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各执收执罚单位、编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资源,建立项目数据库,做好查询与数据传输基础工作,为建立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管理系统做准备。
(三)强化财政票据管理,严格禁止直接减免和抵顶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管理,监督政府非税收入是否及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监管单位是否存在自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护大收费范围,隐瞒非税收入等乱收费行为。统一开设财政专户,清理撤消各类收入过渡户,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继续加大清理以前年度旧票据力度,杜绝有些单位继续使用旧票据,使应上交财政资金单位截留、坐支为私用,造成财政资金流失。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政策,随时掌握执收单位收费动向,按规定足额征收,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减免和抵顶非税收入,使非税收入足额入库。
(四)明确规范征收级次,加强对行业部门垄断企业的管理。对市交警支队下属三个大队不使用财政罚没票据、罚没款不上交市财政的问题应在近期明确,如有文件规定,归属当地财政部门收取,应及时调整预算安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减少非税收入的流失。对自来水公司多年一直挪用、截留财政资金的情况应进行有效管理。通过限量发放票据、定期检查、每月催收入等办法,使每月上缴财政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同时对自来水公司的市四区营业所进行直征,只对每个收费所发放票据,按月到收费所查阅污水处理费收取情况,根据收取金额入库,减少资金通过自来水总公司财务流转环节,真正实现非税收入“所有权属国家、使用权属政府、管理权属财政”的理念,确保财政资金应收尽收。
(五)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对重点收入单位征收工作进行重点监管,定人定岗、专人负责,有问题及时反映;对一般收入单位进行不定期的调研和核实,积极挖掘新的财政收入增长点,努力做到非税收入按票据使用情况和进度足额缴入财政专户,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加大非税收入票据检查力度,对使用票据较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着力检查是否按规定使用统一财政非税一般缴书票据,是否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是否按规定将非税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等。对使用财政票据而未纳入财政管理部门和应该使用财政票据而逃避使用财政票据部门进行拉网式的排查,规范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工作。通过加大票据稽查力度,充分发挥收费票据从源头控制的作用,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合理、合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监督单位收取的费款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六)树立服务意识,严格责任追究。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及票据发放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此每位干部职工要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能、提倡文明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严格工作责任追究,即凡因工作失误等对财政产生不良影响,甚至造成损失的,将依据《呼市财政局业务科室责任追究制》追究工作责任,以保证非税收入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树立和保持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做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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