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财政资讯 >> 2005年第3期(总5期) >> 财经论坛

呼市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顺利

  根据自治区政府《关于做好2004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内政发[2004]88号)精神和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工作要求,市财政局协调相关部门,对县乡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推行“乡财县管乡用”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并取得显著效果。

一、“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情况。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原则,为了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促进乡镇依法组织收入,确保乡镇干部及教师工资发放,缓解乡镇财政困难,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市政府于2004年7月以呼政办发[2004】88号文件批转了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警理方式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识》。与此同时,市财政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始在全市9个旗县区选择26个乡镇开展“乡财县管乡用”试点改革。各试点旗县根据本地区实际,及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主要做法是:成立“乡财县管收付中心”,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帐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并由旗县区级财政部门监督乡镇财政收支情况。

  在实行试点改革的基础上,为了深化县乡财政管哩体制改革,今年4月份,我们组织有关部门和各旗县区在土左旗召开了全市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现场交流会,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细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的目标,即:今年要在全市80%以上的乡推行“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基本原则,即:坚持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预算管理权不变、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截止目前.全市9个旗县区已按市财政局的要求,全部制定了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共计已有65个乡镇实施了“乡财县管乡用”管理制度,占全市乡镇总数的83%。按照分类指导和分类管理的原则,我市实施的“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改革目前已经形成两种主要模式:
   一是土左旗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将原来设在各乡镇的金库撤并为一个,设在旗县“乡财县管收付中心”,用来核算各乡镇的收支:取消各乡镇总预算会计,所有乡镇财政支出通过“乡财县管收付中心”实行报账制。
   二是清水河县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撤并了试点乡镇金库。乡金库设在“乡财县管收付中心”,取消乡镇总预算会计。原来总预算会计的身份变为总稽核会计,人事关系隶属于旗县区财政局,旗县区财政局为试点乡镇开设“工资专户”、“基本账户”、“专项资金专户”、“预算外资金专户”以及“村级资金专户”,按资金用途将资金拨入各类专户。
   两种管理模式相同之处是都取消了乡镇财政所总预算会计,收入账户不变。不同之处是土左旗采取安徽省的支出管理模式,实行报账制;清水河县为各乡镇分别开设资金支出专户,县财政根据乡镇的请款报告和资金的不同用途,分别拨到不同账户,由乡镇总稽核会计进行监管。

  我市“乡财县管乡用”管理改革从试点到全面推行,均走在了自治区的前列,在2004年6月24日自治区财政厅召开的全区预算管理工作会议上,清水河县财政局作了乡财县管试点改革典型发言,给其他盟市介绍了经验。同年10月15日,自治区财政厅有关领导来我市土左旗考察调研,听取我市“乡财县管乡用”改革情况汇报,对我市“乡财县管”改革工作给予了好评。在今年7月1日召开的全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土左旗作为自治区改革试点的典型作了经验介绍,为全区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良好的素材。总结近两年我市“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已取得以下成效:

  一是加强了支出管理,确保了工资发放。通过实行“乡财县管乡用”,公共财政支出改革进一步延伸到乡镇,在乡镇逐步建立了符合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的财政管理框架。通过制定统一的支出范围、统一的定额标准、统一财务核算制度,加强了支出管理,规范了支出行为,乡镇支出有据可依,财务核算规范透明,审批制度约束有力,为乡镇干部和教师工资的正常发放提供了制度保障。截止2004年底乡镇级累计拖欠中小学教师国标工资476万元,地方出台补贴7700多万元,实施改革以来没有出现新的拖欠工资现象。
   二是有效遏制了乡镇债务,缓解了乡镇财政困难。实行“乡财县管”后,乡镇不能随意举债,有效扎住了乡镇“举债”的口子,为从根本上解决乡镇财政困难创造了条件。截止2004年底乡镇累计显性债务余额7388万元,隐性债务达5.4亿元。今年以来没有发生新增债务。
   三是堵塞了漏洞,提高了管理水平。在坚持乡镇“三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实施改革,抑制了乡镇乱收费、乱花钱、乱举债的行为。有效堵塞了收入的截留、流失和支出的挪用、浪费的漏洞,极大地提高了县乡财玫管理水平。

二、“村财民理乡代管”改革工作情况。
  为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维护村级组织和村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解决村级财务混乱的问题,市财政于2002年在赛罕区进行了村级财务管理试点改革。其主要作法是:在保持行政村资产和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村民理财监督机制不变“三权不变”的前提下,建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取消行政村的会计机构和银行账户,实行“统一开户、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办法,由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对各行政村的财务进行集中核算与监督。

  在进行试点改革的基础上,为了在全市全面推进村级财务管理改革,2002年11月,市财政局在赛军区主持召开了全市村级财务改革工作现场会,总结试点改革经验,在全市全面推开了村级财务改革工作。同时根据试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由市财政局下达了《关于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呼财税[2004】14号),明确了改革所把握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进一步推进了“村财民理乡代管”改革工作的全面正常实施。截止目前我市9个旗县区的78个乡镇都组建了村级财务核算中心,使全市1017个行政村全面纳入了村级财务核算中心进行管理,至此“村财民理乡代管”的管理体制改革已在我市全面实施。

  此项改革的具体做法是:

  1、组建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在坚持村民自治和“三权”不变的前提下,以分解和细化资金的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为主要措施。通过组建村级财务核算中心,以乡镇为单位对村级财务实行“统一开户、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办法。
  2、提供组织保障。各旗县区均成立以旗县区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全面实施改革。
  3、建章立制,规范审批程序。首先,实行“三个取消”,即取消各行政村的银行账户,实现一个支出结算账户:取消各行政村白条和自制票据,统一票据管理;取消各行政村会计和出纳,只设一名报账员。将所有村级财务都纳入乡镇组建的财务核算中心,实现集中服务、以村设户、分账核算。其次,规范村级财务审批制度。村级财务核算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基本上都建立了支出审批制度、凭证审核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及内部岗位责任制度。
  4、健全村级财务监督机制。各乡镇村级财务核算中心不仅受各行政村的委托进行财务核算和代理记账,而且还受乡镇政府委托对各行政村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并确定财务公开日,定期向村民公开账务,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探索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方式改革,实行村级财务集中核算,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成效:
  一是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确保了村级政权的运转。村集体资金收支由乡镇监管,实行统一的财务核算、统一支出标准,解决了糊涂会计、糊涂账等突出问题,规范了村级财务核算和管理,确保了村级基层政权的运转。同时.各村因财务问题上访、告状现象大大减少。
  二是加强了资金的监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实行“村财民理乡代管”后,按要求开展民主监督和财务公开,畅通了村民监督村集体财产的渠道。通过核算中心设立的账户实行集中收付,有力地抑制了村干部乱收费、乱支出等行为的发生。维护了村民和集体的利益,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综上所述,我市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取得的成效比较显著,改革的步伐走在了自治区的前列,而且得到了自治区的认可和好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乡镇统筹、教育集资费予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逐步取消,农业税及农业税附加也逐步予以取消,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又无法满足支出需求,使得农村教育资金的保障力度显著减弱,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受到限制。二是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历史遗留的乡村两级债务,历史包袱沉重。三是有些地区账户设置不全,资金运行不规范,收入监管环节比较薄弱。在村级财务集中核算工作中,有些行政村仍存在坐支和变相支出的行为。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按照市税费改革办公室关于下一步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在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通过乡财县体制加强对乡镇财政支出控制,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解决村教育布局和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为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服务。同时,要在2006年全市9个旗县区所有乡镇全面实施“乡财县管乡用”财政体制改革。
  二是强化乡村财政支出管理,调解县乡财权、事权矛盾,依法保障乡村两级行使财务自主权,加强乡镇公共财政保障力度。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村财乡代管工作,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既要管好,也要管活,促进规范管理,严防资金挪用,保障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要不断完善改革方案,加强对乡村收入的监管。
  五是要加强对村干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政策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财会人员的考核评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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