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财政资讯 >> 2005年第3期(总5期) >> 财经论坛

关于呼市财政支农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仝 娜

一、我市近年来主要的惠农政策和措施
  (一)财政支农资金投入逐年增加。2000年我市支农支出共计18178 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5311万元,生产性支出12867万元;2001年我市支农支出共计19532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10295万元,生产性支出9237万元;2002年我市支农支出共计25134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14803万元,生产性支出10331万元;2003年我市支农支出共计22365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11836.4万元,生产性支出10528.6万元;2004年我市支农支出共计28612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16978万元,生产性支出11634元。
  以上数据表明:第一、财政支农的投入中用于确保政府机构运转的行政事业费用支出比例较高。从2000年到2004年全市支农支出由18178万元增加到28612万元,年均增长14%。但生产性支出占支农总支出的比重从2000年的70%下降到2004年的40%。支农总支出的增长与生产性支出所占比重的下降,表明我市农业支出结构不合理,大量的生产性资金被机构人员吃掉。第二、2004年市本级预算中安排支农生产性资金21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0万元,同时减免农业税全市增加支出3289万元,粮食直补全市增加支出2358万元,以上三项共计增加支出5767万元,是历史上对支农投入力度最大的一年。2005年市本级预算中安排支农生产性资金2300万元,又比2004年增加200万元,这充分说明了我市对支农工作的高度重视。
  (二)争取上级财政支农资金成效显著。2000——2005年我市共争取上级财政资金46327.2万元。其中:2003年共争取上级财政资金8648.6万元;2004年共争取上级财政资金9133.6万元。这些资金弥补了我市支农资金投入的缺口,缓解我市可用财力不足的矛盾,促进我市农业经济的发展。
  (三)落实农业“三补一免”政策走在了全区前列。一是2004年我市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补政策新尝试。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进行直接补贴,按每斤玉米或小麦的商品量0.03元为标准,全市直补资金投入达2358万元。同时,为确保直补的公开、公平、公正,县乡两级财政开设粮补资金专户,防止了补贴资金的截留、挪用。此项工作的开展,我市农民的直接收入平均增加21.4元。二是实行农业良种推广补贴、农机具补贴。2004年自治区下达良种补贴资金440万元,本级预算安排和自治区下达农机具补贴资金45万元;2005年本级预算安排良种补贴资金30万元,本级预算安排农机具补贴资金30万元,分别比上年有所增加。通过粮种补贴和农机具补贴,加快农牧业机械化、现代化进程,提高了种粮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三是全部减免农业税。2004年初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三年内取消农业税,我市在2004年提前两年在全市全面取消农业税。为此,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筹集必要的财力,旗县区财政筹集3000多万元,市本级财政筹集1100多万元补贴资金,取保了农业税免征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全市100多万农民受益,以税费改革的数字为基数,全市农民人均减负46.1元。这对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拉动全市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农业精品示范园区和“千村扶贫开发”工程建设步伐加快。农业精品示范园区是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发展农业生产力,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的一种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就现在发展情况看,支持农业精品示范园区建设是一个以点带面的好点子。2002年至2005年我市共安排支农专项资金800万元,用于农业精品示范园区建设,使园区建设的各项任务都高标准按期完成,顺利的接受了自治区两个文明现场观摩会的验收。和林县园区建成玉米、马铃薯等七大类137个品种的品种展示田220亩。土左旗兵州亥园区建成了生产指导田1500亩,开展了玉米、牧草共三大类67个品种的21项栽培技术示范。赛罕区园区种植紫花苜蓿1000亩,粮饲兼用玉米4000亩,优质专用青贮玉米1000亩,安排种植了30个品种的展示田。托县园区建成苜蓿集中种植示范基地1万亩,新营子核心示范田引进了37个玉米新品种进行对比试验,双河镇建成了以红萝卜、甘蓝等为主的绿色蔬菜生产基地4万亩。精品示范园区的建成,为广大农民选择良种、实行科学种田、应用增产技术起到了良好的典型、示范作用。
  2000——2004年共投入千村扶贫开发资金3378万元,对全市共列入“千村扶贫开发”工程计划的248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补贴2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对于解决我市贫困地区行路难、人畜饮水困难等问题,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五)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是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门路,解决农村劳动力供需矛盾,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手段。2004——2005年自治区下达我市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共495万元,用于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我市各旗县区对此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和报账制管理,培训补助资金以农牧民直接受益为原则,以培训券等形式直接补贴给受培训的农牧民,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从2004年起,我市共培训农民工、技工13397人,提高了他们的自身素质和职业技能,对其救业及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六)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初显成效。2004——2005年市本级预算安排无规定疫病防治经费和奶牛风险基金1000万元,此项经费列入预算对于我市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及奶制品加工企业具有稳定、充足优质的奶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市、县两级都成立了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各乡镇也成立了动物防疫工作站,并配备了离心机、生物显微镜等化验仪器和疫苗保存冷链设备,使乡镇动物防疫工作站具备有效预防疫病、快速检验、诊断各种动物疫病、新发病、外来疫病的能力,以及动物疫情迅速反应和及时扑灭的能力,确保了我市“奶业兴市”战略的实施,确保了伊利、蒙牛两大乳业集团奶源的供应。
  (七)农牧业产业化进程明显加快。2004年6月初,市本级建立了呼市本级支农、扶贫资金项目库、数据库,推行项目投资专家评审制度、标准文本申报制度,已有重点项目30多个。通过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起到良好的实验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以促进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生产、区域化布局、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企业管理。2004——2005年我市共下达农牧业产业化资金1010万元,对于不断提高农牧业科技含量,增强我市优势农畜产品和支柱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做到围绕特色培育和发展主导产业,围绕规模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围绕优势搞好基地建设,围绕绿色开拓区内外市场,逐步提高我市的项目申报质量、农牧业产业化、现化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八)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全面加强。一是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农业法》,先后制定出台了《呼市财政局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呼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呼市财政局支农资金管理使用及拨付程序》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明确了支农专项资金从设立、分配、使用到监督检查全过程、各环节规范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强化了责任追究制度,从而使支农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真正做到有章可循,实现依法理财。二是从2003年起市本级支农资金实行国库直接支付,减少资金拨付环节,从拨款方式上有效地杜绝了部门挤占、挪用支农专项资金现象的发生,使支农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项目上。三是加强支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通过建立健全跟踪问效制度,将事前评估论证、事中督促检查、事后效益评价结合起来,提高了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并对各旗县区开设的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资金专户进行定期检查。
  (九)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针对我市村级财务管理出现的村务不公开、账目糊涂、乱收乱支、监管不力等群众不满意的问题,2002年在我局的大力推动下部分旗县区开始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的探索。自2004年《关于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来,“村财民理乡代管”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改革目前已在全市78个乡镇的1017个行政村全面推开。由乡镇设立村级财务核算中心,实行对村级资金的集中收付,村集体资金收支由乡镇监管,实行统一财务核算、统一支出标准,解决了糊涂会计、糊涂账等突出问题,规范了村级财务核算和管理。同时,有力地制止了村干部乱收费、乱支出等现象,维护了村民和集体的利益,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此外,按要求开展民主监督和财务公开,通畅了村民监督村集体财产的渠道,村民告状的少了,想办法致富的多了,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稳定。

二、我市财政支农工作的新思路
  (一)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财政支持和保护力度,落实支农各项政策措施。第一,要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好农作物良种推广、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政策。一是严格按照《农业法》的规定和政策要求,认真安排落实财政支农预算,加强财政支农支出预算编制、执行和信息反馈,同时要指导和鼓励旗县财政增加财政支农配套投入。二是继续加大对良种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规模,促进良种推广和农牧业机械化。与有关部门配合,实施奶牛良种繁育项目补贴试点。三是对农牧业产业化基金采取贴息和专项补助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和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重点发展特色产业和农畜产品精加工等。四是进一步支持防汛抗旱、水土保持、小型农田水利和节水灌溉等。五是继续安排财政支持农牧业产业化、农牧业科技推广、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小型水利公益设施建设资金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等。第二、要支持生态建设,促进统筹协调发展。一是以重点公益林建设为中心,分布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财政支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等政策措施。二是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救灾应急机制等措施,进一步做好农牧林病虫害防治,草原和农田灭蝗和森林草原防火等。三是继续增加动物疫病防治经费投入,切实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和动物免疫的支持力度,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动物疫情测报控制,提高政府支持效率,确保国家补贴政策的落实。
  (二)积极探索财政支持“三农”的有效方式。一是进一步创新和完善良种推广和农机补贴机制,积极探索推行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一卡通”试点、委托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等有效方式,确保农牧民直接受益。二是选择部分旗县,开展财政支持“三农”资金整合试点,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三是选择良种推广补贴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干旱地区雨水积蓄项目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开展绩效考评试点工作。四是对财政支农重点项目推行专户直拨、政府采购、报账制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进一步规范支农专项资金使用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一是引进科学的分配方式,制定符合实际的支出标准,实行公开透明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机制,要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专家评审引向资金分配的全过程。二是完善支农资金拨付管理办法,增强预算支农支出的严肃性,确保支农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要把支农资金到位率,作为各级财政部门支农绩效评价及资金投入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试行支农资金到位率奖惩制度,以奖代投,奖优罚劣。三是制定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研究和制定《呼市农牧业产业化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呼市水利建设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呼市本级农口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考核办法》、《呼市财政支农重点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四是加强农牧业财政资金监督检察力度,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的跟踪问效,特别是加强良种推广补贴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动物疫病防治疫苗补助资金等的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加大政策调研力度,完善财政支农有效工作机制。一是围绕当前我市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政策调研工作力度,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重点开展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农业良种推广补贴、小型农田水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二是及时掌握支农重点工程的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农牧业经济形势分析,提高分析质量,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认真学习财经法规和政策,积极转变理财观念,掌握先进的理财手段,制定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策略,不断推动财政支农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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